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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0日 星期六

談資訊工程與資訊科學



吾友邱炯友老師在FB上PO了短文『當Computer Science被譯為「資訊科學」時,我們該怎麼算這筆帳?我是圖資人。』我這個跨行的人只好來不負責漫談,反正讀一篇「計算史學/計量歷史的歷史(History of historical computing)」也讀到累了。

要了解資工系在臺灣的早期發展,追溯一下臺灣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這三個學校的資工系沿革就可以囉。

三個學校裡,交大算是最早有資工相關學系的,從交大資訊學院的沿革來看,1965年就成立自動控制工程學系,後來陸續改名為控制工程學系、計算與控制工程學系(後來分成計算機科學系、控制工程學系,1979年更名為計算機工程學系/研究所。

清華大學則是在1977年成立計算機管理決策研究所(記得我在交大念書時,有些老師開玩笑地說:簡稱「管策所」(呃,為免不敬,就不把諧音寫出來了)。1988年改名為改名為「資訊科學研究所」。

臺灣大學在系所簡介裡這麼寫
民國66年教育部核准臺灣大學成立資訊工程學系,招收學士班學生,隸屬工學院,為臺灣最早以「資訊」命名之系所
所以... 這筆帳要直接算在臺大嗎?

再多看一點。Computer Science是做甚麼的呢?從Computer Science經典教科書引用下面這段話 (Brookshear, & Brylow, 2015):
Computer Science is the study of algorithms, including their formal and mathematical properties, their hardware realizations, their linguistic realizations, and their applications.
意思是說,Computer Science是研究演算法的學科,除了要探討演算法的數學特性之外,還包含如何用硬體、電腦語言來實現演算法, 以及演算法的應用。

從啥時開始,在台灣Computer Science被譯為「資訊科學」呢?的確,臺大要負部分責任,因為臺大資工系第一個用了資訊這兩個字在計算機學科上。

另一個問題應該是Computer該怎麼翻譯呢?俗稱電腦,行內人都說「計算機」,這也是為何交大早期都是掛上計算機的系名。但是行內人知道沒有用,因為一般民眾都會把這個計算機當成那個計算機。

JS-40B | HEAVY DUTY Calculators | OFFICE | Calculators | CASIO
計算機?(圖片來源)

一個是computer,一個是calculator,英文不同,但中文都翻譯成計算機就慘了。難怪當年念計算機工程的學長姐們會被問:「畢業後去卡西歐上班嗎?」(這我掰的)

可能也是因為這樣吧,在加上臺大搶了「資訊」這個名詞,雖然在那時候大家對「資訊」不甚了解,就覺得更神秘了,會帶著崇拜的眼神看這個系所。

系所命名是很有趣的,如果在理學院,就掛個XX科學吧;在工學院,就掛個OO工程吧。臺大因為設在工學院,就命名為「資訊工程」。1980年,交大不知道怎麼回事(謠傳是為了跟教育部要資源;或是那時計算機工程系已經雙班了,不好增班),在理學院底下成立了個跟Computer Science有關的學系,自然就稱「資訊科學了」。用的名字... 就是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Science。所以算來算去,這筆帳,終歸要算在交大頭上。

至於現在,所有資訊工程系所,大致都是用Computer Engineering的;少數的幾個資訊科學系,如政大資訊科學系,很不幸地,還是用了Computer Science。

這也是為啥,我從大學一路受到薰陶,都認為資訊科學是Computer Science的原因。英文,就沒這個困擾了,Information Science和Computer Science不會搞混。

至於資訊科學,我想我們家臺師大圖書資訊學研究所的發展重點就概括了資訊科學的定義,拿來打打廣告(資料來源):
本所之發展方向主要反映圖書資訊學之核心價值:即在資訊社會中,促進個人、機構及社會之知識管理。本所三項教學及研究發展重點包括:(1)關心知識表徵、收集、整理之知識組織;(2)關心使用者需求、尋求、及利用資訊之資訊行為;(3)強調科技、社會、與傳播交互作用之資訊傳播。 
其實資訊科學也不一定和圖書館學完全掛勾。應該是因為在過去圖書館可說是主要的、唯一的資訊/知識機構,所以講資訊的生產、表徵、使用、傳播,以及人使用資訊的行為就很多和圖書館的知識分類、知識服務相關,所以在國外有很多Information Science的系所學程是由圖書館學的系所學程轉型過去的。只是當國內的圖書館學系所要比照辦理時,就發現資訊這兩個字被Computer Science/Engineering搶走了。要哀號也難了、也晚了,因為Computer Science/Engineering勢大呀!

來個老掉牙的笑話作結,話說交大在資工、資科未合併變成資訊學院之前,交大共有三個和
「資訊」有關的系所(但都不是國外真正講的Information Science):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管理,我都說我專門吃軟飯,因為我畢業於交大資科,以Computer Science 定義的Algorithm and its linguistic realization and application為主;另外,還會戲稱這三個系所出來的,一個是豬公、一個是豬哥、一個是管豬的。

參考文獻


  1. Brookshear, J. G. & Brylow, D. (2015). Computer science: An overview, 12th edition.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研究碎碎念 -- 論文主題

我用幾年前臺師大圖資所盧韋伶的學位論文 "業餘攝影愛好者之網路圖像分享網站使用與標記行為研究",在這個研究題目裡包含了幾方面:

  1. 研究對象 -- 業餘攝影愛好者
  2. 研究標的 -- 網路圖像
  3. 研究主題 -- 使用行為與標記行為
研究對象、研究標的、研究主題都是從研究者感興趣、天馬行空想像出來的大主題去限縮、聚焦的產物,目的是為了讓研究有一定的範圍,不至於失焦。上述這篇論文,研究者可能一開始是對 "Web 2.0 使用者發佈資訊的動機和行為有興趣",然後再多次限縮、聚焦的產物。

研究主題會與研究目的和研究問題有關,也會和使用的理論(或發展的假設)有關,是整個研究的焦點所在。

跟著前述題目往下走"Web 2.0 使用者發佈資訊...",Web 2.0時代,使用者能發佈的資訊包含文字、圖像、影音...,究竟想研究的是所有資料類型或特定資料類型?即使限定了圖像,使用者五花八門,可能有美食愛好者、旅遊愛好者、廚神...,不同種類的使用者,分享和標記圖像資訊的行為也不一。在一個研究中,若甚麼種類的使用者都要去討論,恐怕研究的結果會很發散。

所以我揣摩盧同學(通常我們都叫她魯咪,就不知道和嚕嚕咪有沒有關係)可能是循著這樣子的脈絡把她的學位論文題目訂下來。

可是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這論文題目中沒有提到研究的究竟是哪個網路圖像分享網站?如果再仔細看論文,可以發現她用的是Flickr這個網站。我覺得網路圖像分享的網站雖然很多,每個網站或多或少有些不一樣的功能(或者優使性不盡相同),但若研究的結果只能應用在單一網站(例如用來建議這個網站如何改善),那研究的貢獻其實不高。所以,雖然網站是一個研究的"虛擬場域",但更重要的會是人的行為(研究主題)、研究對象和研究標的。更重要的是,好的研究發現應該是要能夠generalization的(不限於單一平臺、單一系統...)。

再絮叨一下,過幾年後Flickr可能不紅了(甚至被併購、關掉),如果這樣,一個以Flickr為研究主題的論文可能就很快失去價值了。還有,人家已經做了Flickr,如果你再來做Instgram或其他網路圖像分享網站就有點東施效顰了...,除非
  1. 有不一樣的研究對象嗎?
  2. 有不一樣的研究主題嗎?
  3. 當然...採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勉強可有不同面向、層次的發現。